帮助标题页

创建集合

使用此页可以创建集合对象。

“集合”对象是所有“基于角色的服务”对象的最顶层容器。树可以包含任何数目的“集合”对象。集合对象包含拥有者,也就是对此集合拥有管理权限的用户。

下列对象是集合的有效容器:

“集合”对象应由合格的 eDirectory 管理员创建。

有关 NetIQ 商标的信息,请参见 http://www.netiq.com/company/legal/